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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2-05-31 17:14: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方案》(长院党〔2013〕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9名,为做好引才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系湖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公办高职院校,学校前身是在毛主席、周总理的亲切关怀下,于1959年成立的长江工程大学。学校因水而生、依水而兴,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以“长江”命名的大学,首任校长是被毛主席称为“长江王”、时任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长江水利委员会前身)主任的林一山同志。学校地处武汉市,现有文化大道校区、长江新区校区2个校区,占地面积600亩,设5个二级学院,开办专业40余个,有教职工450余人、在校生12000余人,是全国水利高职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职院校、湖北省首批“双高院校”建设单位。

  二、引进计划

  2022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9名。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资格审查、考核及考察,招满即止。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相关待遇

  (一)享受省属事业单位编制;

  (二)免费提供过渡性公寓房一套(使用3年);

  (三)提供基本安家费,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给予不少于十万的安家费;

  (四)对正在进行的省级及以上科研社会服务项目提供5-8万的经费支持;

  (五)以往经历有以下成果每项补贴2万元,可累加,最多不超过10万元;

  ①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

  ②本人参加国家级教学能力竞赛获二等及以上奖;

  ③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及以上奖;

  ④国家级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子项目第一负责人;

  ⑤国家级重点专业带头人或国家级课程负责人或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

  ⑥省级及以上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或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

  ⑦近三年主持完成至少1项国家级一般课题或省部级重点课题;

  ⑧在本专业领域权威刊物上发表重要论文 2 篇及以上,并被 SCI、SSCI、EI 等收录,或者出版学术专著 1 部、国家级规划教材 2 部及以上;

  ⑨近五年获得过教育部颁发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或青年科学奖。 

  具体待遇根据工作业绩和成果实行“一人一议”方式协商确定。

  六、引进程序

  (一)提交材料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和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cjgyrsc@sina.com,邮件名为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