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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市锦江区面向社区党委书记(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2-05-28 18:59: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社治发〔2021〕20号)精神,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有关要求,为深化拓展优秀社区干部职业发展渠道,加大从优秀社区干部中选拔人才的力度,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奋勇进取、担当作为,经研究,拟面向锦江区社区党委书记公开考核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情况

  拟聘岗位为成都市锦江区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七级职员及以下管理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详见《2022年成都市锦江区从优秀社区党委书记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男性:197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女性: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现任成都市锦江区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且任同级职务(含社区筹备组负责人)满5年,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次,任职时间计算到2022年5月1日;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8日9:00至6月1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招聘公告发布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向所在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请,须提供以下资料:

  1、《锦江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三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为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2022年6月16日至6月17日

  应聘人员所在街道党工委按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逐一核查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所在街道党工委在《锦江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

  2、资格复审:2022年6月20日至6月22日

  街道党工委统一将初审合格报考者的《锦江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及公告要求的所有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审核合格的在《锦江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身份和年度考核结果、表彰奖励等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报考。

  五、考核

  (一)开考比例

  经报名、资格审核,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可直接进行考核。招聘岗位和应聘人数不低于1:3;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最低降至1:2;达不到1:2的,调减该招聘岗位数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考核前通过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