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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崇州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5-28 19:01: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加强崇州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要求,结合崇州市委、市政府《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崇委办〔2016〕30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须在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上所载明专业(学位)须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五)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所在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六)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满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考核)招聘并被聘用但未报到或经公开(考核)招聘后工作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辞聘的;

  7.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2022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不含受疫情影响原定夏季毕业的应届生);

  9.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10.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6月9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工作日)直接到具体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具体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

  1.上交报名材料。应聘者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1份(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1份)。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组成。

  (1)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1:2至1:5之间比例,确定进入复审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资格初审情况、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资格复审前通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及名单报崇州市人社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3.其他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若发现应聘人员重复报名,将直接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