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咸宁市“引才专列”活动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2022-05-25 10:10:01   地区:湖北   浏览:0

  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过程中,应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原则上一周内分别报市、县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备案,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市(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办理事业单位进编和聘用手续。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八、管理及待遇

  1.工资福利。聘用到咸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执行国家、省、市和县规定的工资政策。

  2.生活补贴。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发放生活补贴,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600元,连续发放3年。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调整补贴标准。

  3.服务保障。引进人才住房、配偶工作、社会保障、户口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优先照顾。在咸宁暂时没有自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公寓或公租房。

  4.其他。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九、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按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湖北科技学院引进岗位的条件、程序、待遇和要求,按该学院招聘公告执行。(具体见附件4、附件5)

  点击下载>>>

  1.咸宁市2022年“引才专列”活动事业单位岗位表

  2.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3.咸宁市2022年“引才专列”事业单位报名表

  4.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5.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引进博士的要求和待遇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