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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龙岩市上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方案
2022-05-23 22:20:05   地区:福建   浏览:0

  ③委托他人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考生可从“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页的下载中心下载)。

  ④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由上杭县卫健局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上杭县卫健局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材料报上杭县人社局复审,经上杭县人社局复审合格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的确定为面试考核人选。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专业知识面试+考察谈话”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专业知识面试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县卫健局另行制定。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即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和经审批的加分的50%)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相关岗位确定的体检对象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县卫健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杭县人社局网页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上述办法确定递补人选。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上杭县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杭委组通〔2021〕12号)(另附)(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并履行《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职责。

  2.被聘用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考试规则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

  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是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持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其学历类别不限。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