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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黔南州荔波县融媒体中心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2-05-20 21:30:23   地区:贵州   浏览:0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由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的规定执行,主要包括应聘人员在校及社会工作生活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有本公告第三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考察不合格,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该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或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审查备案

  经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荔波县政府网对外公示七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融媒体中心行文聘用,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行文聘用前,必须先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拟聘对象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查,经验证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经审查备案同意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到聘用岗位报到,并与县融媒体中心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所签意向聘用协议有关条款的违约责任。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以及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后所空缺的岗位或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新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新聘用人员在荔波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包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调出本县、申请解除人事关系或报考本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的,须按聘用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五、纪律监督

  本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相关事宜

  (一)考生在参加引进考务相关环节前,仔细阅读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引进。

  (二)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注意。

  (四)本次人才引进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经县融媒体中心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程序报荔波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咨询电话:0854-3615909(荔波县融媒体中心)

  0854-3615613(荔波县人社局人事人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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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荔波县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2022年荔波县融媒体中心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

  2022年贵州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