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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5-12 17:08:12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以及招聘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1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自负。

  国外、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所载学位和毕业证上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和“学历”要求相符。

  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完全相同,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截止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截止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由人民法院通过法定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10)宜宾市叙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6月6日至6月1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27室)。

  报考者请认真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的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