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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2-05-07 17:37: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优化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开发区拟公开引进9名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国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一、二等奖的本科学历毕业生。

  二、引进岗位及数量

  见附件1:《2022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三、引进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报名使用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有对应关系;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5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教师资格证容缺条件:

  因受疫情影响,按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推迟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参加教师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24号)文件规定。我省推迟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威海市、德州市考区考生以及其他考区因疫情封控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符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相关条件的,考生需提供“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信息”相关证明,可先参加省内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成绩公布后的最近一次认定中取得教师资格,才能准予办理事业单位入职手续。

  其他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先参加公开招聘考试。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考生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师资格)。上级有关部门如出台新政策文件,遵照新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引进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单位初审、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9:00—5月14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