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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哈尔滨市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2022-05-05 18:18:5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为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引导优秀年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联合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的工作要求,决定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计划使用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公开招聘142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2年度哈尔滨市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或登陆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下方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查询。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4.年龄及学历要求:满18周岁(2004年5月9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

  5.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6.部分乡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条件艰苦,长期驻村驻户或野外作业,需要经常加班加点。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回避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9:00至2022年5月13日17:00。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登录https://hrb2022.ibaoming.net/,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网上资格审核结果、缴费确认、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3.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后,须于5月13日17:00前查看审查结果,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审查时间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资格审查合格者,应于5月9日9:00至5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收费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

  已完成缴费的特困大学生,可凭当地市级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报考岗位所在区、县(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免除考试费,并按原缴费渠道退还考试费,具体审核时间、地点以报名网站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