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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充市高坪区“人才兴区”战略人才引进公告
2022-04-29 18:05:23   地区:四川   浏览:0

  为加快建设“大城门户、森林城市、活力高坪”,根据《高坪区推进“人才兴区”战略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现发布南充市高坪区2022年度“人才兴区”战略引才公告。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2022年,全区引进优秀人才29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高坪区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实际持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次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表述分别完全一致。

  对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学科类别的,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专业目录”(https://yz.chsi.com.cn/zsml/zyfx_search.jsp)执行。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引进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pqwrcb@163.com进行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姓名”。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并签名的《南充市高坪区2022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电子扫描件1份(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或电子照片1张;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附在报名表上);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各1张。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提交符合学历、学位全部条件的学历学位证明(见附件3)扫描件或电子照片,暂时代替相关证书;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初审通过的人员才能进入现场复审环节。初审工作完成后,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高坪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按要求做好资格复审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