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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2-04-25 17:21:29   地区:北京   浏览:0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成立的北京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公积金的归集及提取、贷款的发放及回收、资金的保值及归还,同时承办市政府及公积金管委会交办的相关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报名条件详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2022年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20、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照应届毕业生条件,非北京生源还需符合北京市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引进条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适应岗位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022年就业派遣资格,且于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

  4.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关于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各项要求,本科毕业生限26周岁及以下(即199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限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5.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可以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6.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教育部官网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笔试后资格复审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相应资格,请如实填写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报名系统网址:公招网(https://www.gongzhao.net/index.shtml),首次使用该系统须先注册,成功登录系统后进行相应操作。

  考生可于2022年5月5日10:00至5月7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打印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提交报名信息后,注意随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只有在报名系统中成功报名并经资格初审通过后才能进入后续环节。

  3.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beijing.gov.cn/),获取准考证打印及笔试时间,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而影响考试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本能力测验》,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