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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长春新区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22-04-24 21:25:37   地区:吉林   浏览:0

  为进一步健全长春新区公共卫生服务及综合治理体系,促进新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共计招聘270人,其中:新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220人,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50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22年4月23日为准,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4月2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任职及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

  4.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岗位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公安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岗位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文字综合、文秘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六)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登录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注册账号,点击“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或“招考报名”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报名指南,按要求在线填写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电子照片,包括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执业医师证、护士证、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及缴费明细、工作经历证明(模版见附件2)等材料。受疫情影响,在报名期内无法提供所需材料的,以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形式替代,待疫情缓解后,直接审核原件。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3日8:30—26日16:00截止报名。

  (三)报名审核

  报名审核时间:2022年4月23日—26日(4月26日20:00前审核完毕)。参加招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工作人员将进行在线资格审核,考生可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会员中心—我的消息”中查看审核结果。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请自行申请加入相应岗位的QQ群,具体群号见《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须知》(附件4),申请时报姓名和申报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