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辅导员
2022上半年大庆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及人员公告
2022-04-20 20:55:32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及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dqsy.net/)。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职位

  详见《大庆师范学院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及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有团队意识、团结协作精神、优秀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强,具备基本公文写作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普通高校,硕士学历为统招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者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6.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5日。

  7.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大庆师范学院招聘网站(http://111.43.18.100:81/zp.html#/)进行“注册”,注册后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简历、上传附件,应聘对应岗位,上传材料相关格式要求及所需提交材料样例见附件2。

  3.报名提交材料

  (1)《大庆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4),须相关部门鉴定并加盖公章。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以及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和各阶段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党员身份证明(模板见附件5)、学生干部任职等证明(模板见附件6)。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报名的电子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缺少要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对招聘计划中的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