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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04-13 18:37:15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机关服务中心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gzw.sc.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

负责委机关及驻委纪检监察组车辆、通讯、文印、消防、安全、环卫、房屋物业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承办委有关会务和接待工作;承办委机关委托的部分行政管理事务性工作、交其使用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委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②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③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④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其他条件。

  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不可报考)。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⑥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⑦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⑧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10∶00至4月26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