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创建于1983年,2021年学校成功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突出地方性、应用型和国际化特色,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力争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服务地方、国内知名的国家应用型本科示范院校、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
学校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与争试点创示范目标,2010年被教育部列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高校,2014年成为首届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理事会主席单位,2015年成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高校,2016年入选国家首批百所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当选全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长单位。2021年杭州湾汽车学院入围教育部首批现代产业学院。
学校重视学科建设,坚持工科为主,文、理、经、管多学科协调发展。学科专业与地方行业产业紧密结合,紧密对接绿色石化、汽车制造等宁波“246”万千亿级产业。学校瞄准国际工程师培养标准,通过专业认证促进人才培养国际实质等效,11个专业通过专业认证。学校大力推进学科建设,培育了省一流学科6个、市重点学科7个,省级科研平台从无到有,获批省级平台5个。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卓有成效,3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自主培养乌克兰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现有英国皇家化学学会会士2人,国家级重点人才计划1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重点人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钱江学者2人、省151人才培养人员34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优秀教师3人、市突出贡献专家6人。
弘扬“讲实求精”精神,践行“知行合一”校训,围绕“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办学目标,宁波工程学院面向全球诚聘英才,热盼海内外才俊加盟,携手事业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别和条件
人才类别 |
入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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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领军人才A1 |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3.国家重点人才计划杰出人才;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带头人; 5.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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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领军人才A2 |
1.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 2.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国家级教学名师; 5.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6.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7.省特级专家; 8.省重点人才计划杰出人才; 9.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根据相应的学术地位和成就,下列人才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2类)职位: 1.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特等奖排名前三位,一等奖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2.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特等奖排名前三位,一等奖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特等奖排名前三位,一等奖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5.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排名前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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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领军人才A3 |
1.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2.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学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简称“优青”); 4.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5.省重点人才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6.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7.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8.省创新团队带头人; 9.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 10.省级教学名师; 11.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根据相应的学术地位和成就,下列人才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3 类)职位: 1.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二等奖排名第二); 2.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二等奖排名第二);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二等奖排名第二);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5.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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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B |
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自然科学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符合如下条件: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 2.省级各类科技奖项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3.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 4.宁波市“3315”计划、“泛3315”计划个人和团队带头人; 5.市有突出贡献专家; 6.甬江学者特聘教授; 7.具有与以上相当学术地位或业绩的高层次人才。 8.或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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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类: 1.主持国家级项目(不含青年基金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10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50万以上。 2.发表一级核心以上期刊学术论文5篇(其中权威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顶级期刊学术论文2篇。 |
人文社科类: 1.主持国家级项目(不含青年基金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5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50万以上。 2.发表CSSCI论文4篇,其中一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可以代替一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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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骨干C |
自然科学类: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国家奖励办认可的省部级(协会、学会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8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00万以上。 2.发表一级核心以上期刊学术论文4篇(其中权威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顶级期刊学术论文2篇。 |
人文社科类: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国家奖励办认可的省部级(协会、学会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4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00万以上。 2.发表CSSCI论文3篇,其中一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可以代替一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
优秀博士D1 |
海内外优秀博士,在所在研究领域学术业绩突出,一般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满足以下条件: 近5年内,自然科学类一般应发表一级核心以上期刊学术论文2篇,人文社科类应发表二级核心以上期刊学术论文2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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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博士D2 |
海内外优秀博士,在所在研究领域学术业绩比较突出,一般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具有特殊学科专业(即思政、建筑、工业设计、安全工程、小语种、体育等)的博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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