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秀博士(D1类)
博士,35周岁以下。
近4年内,理工科在本领域SCI中科院大类三、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人文社科在本领域二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上述五类引进人员,均需提供反映能力的有关证书、发表论文和论著、收录证明等详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相应待遇如下:
人才类别 |
学校安家费 (万元) |
租房补贴 |
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 |
科研启动费 (万元) |
其他待遇 |
T |
协商 |
每年2万元,补贴3年 |
学院协助申请宁波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 |
面议 |
|
A |
协商 |
面议 |
可直聘正高。 |
||
B |
200 |
自然科学35; 人文社科25 |
|||
C1 |
150 |
每年1.2万元,补贴3年 |
自然科学20; 人文社科15 |
可直聘副高。 |
|
C2 |
130 |
||||
D1 |
120 |
自然科学10; 人文社科8 |
本次事业编制招聘所需专业均为学院重点发展学科,在上述基础上可另行商议平台建设经费。
此外,根据《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2018年10月11日之后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实际购房总额20%,最高20-60万元的宁波市购房补贴(引进前在甬购房,无法享受购房补贴);另外根据相应人才类别,还可享受15-800万元的安家补助。
五、招聘计划
详见《2022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具体条件》(附件1)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1月30日止;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dky.edu.cn/)或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下载并填好报名表,将个人简历电子稿以及《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拟引进高层次人才情况登记表》(附件2)发送邮件至相关学院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专业+应聘岗位”。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将由相关学院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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