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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2022-04-07 09:51:56   地区:浙江   浏览:0

  (五)优秀博士(D1类)

  博士,35周岁以下。

  近4年内,理工科在本领域SCI中科院大类三、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人文社科在本领域二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上述五类引进人员,均需提供反映能力的有关证书、发表论文和论著、收录证明等详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相应待遇如下:

人才类别

学校安家费

(万元)

租房补贴

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

科研启动费

(万元)

其他待遇

T

协商

每年2万元,补贴3年

学院协助申请宁波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

面议

 

A

协商

面议

可直聘正高。

B

200

自然科学35;

人文社科25

C1

150

每年1.2万元,补贴3年

自然科学20;

人文社科15

可直聘副高。

C2

130

D1

120

自然科学10;

人文社科8

 

  本次事业编制招聘所需专业均为学院重点发展学科,在上述基础上可另行商议平台建设经费。

  此外,根据《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2018年10月11日之后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实际购房总额20%,最高20-60万元的宁波市购房补贴(引进前在甬购房,无法享受购房补贴);另外根据相应人才类别,还可享受15-800万元的安家补助。

  五、招聘计划

  详见《2022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具体条件》(附件1)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1月30日止;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dky.edu.cn/)或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下载并填好报名表,将个人简历电子稿以及《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拟引进高层次人才情况登记表》(附件2)发送邮件至相关学院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专业+应聘岗位”。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将由相关学院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