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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岛市市南区招聘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2-04-07 09:52:51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经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青岛市市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6名,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青岛市市南区公开招聘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7.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符合学历学位要求(本科生应具有本科学历及相应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硕士学位),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2022届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本次受疫情影响推迟青岛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青岛考区考生,符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相关条件的,可先参加省内各地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成绩公布后的最近一次认定中取得教师资格,才能准予办理事业单位录用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范围

  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一、二等奖的2022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按照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就业政策和师范生所签三方协议进行就业),所获奖项需与报考岗位一致。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单位初审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并根据单位初审情况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根据招聘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第二次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至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6:00。

  报名邮箱:snqjtjzp@126.com

  报名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内容为“所报岗位+所在大学名称+专业+姓名”。报名材料及有关要求如下:

  (1)《2022年青岛市市南区公开招聘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2022年青岛市市南区公开招聘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2022年青岛市市南区公开招聘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4);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学校盖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