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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遂宁市船山区“船泊菁才”引才公告
2022-04-07 09:57:07   地区:四川   浏览:0

  (八)公示

  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公示,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本公告所列优惠政策,其他津补贴及福利待遇按船山区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

  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制度,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动手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文件明确的时间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企业引进人才程序

  企业自主决定本单位人才引进程序,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意向报名人员可根据需求计划表中的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企业应聘。

  五、优惠政策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船山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船山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和用人单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按程序优先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

  (三)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博士1.5万元/年、硕士1万元/年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并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提供人才公寓。首次在遂宁市城区购房的,分别给予博士10万元、硕士5万元购房补贴。

  (四)企业引进的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船山区实施八大工程建设基层人才高地行动方案》等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七、特别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同时会对考核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提出具体要求,调整情况将提前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八、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组织部、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组织部0825-2254903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5185122

  附件:1.2022年船山区“船泊菁才”招揽行动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

   2.2022年船山区“船泊菁才”招揽行动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