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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苏州太仓港发展服务中心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2-04-02 16:48:51   地区:江苏   浏览:0

  太仓港发展服务中心,为江苏太仓港口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为加快实施人才强港战略,助推太仓港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太仓港发展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3名。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2022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相应学位,户籍(生源地)不限。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3.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6日之后出生),2022年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详见《太仓港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请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及《报名登记表》打包发送到邮箱:tcgkgwh@163.com(邮件备注“岗位+姓名”)。提交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

  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9:00—4月11日16:00

  初审时间:2022年4月6日9:00—4月12日16:00

  陈述申辩:2022年4月6日9:00—4月13日16:00

  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4月6日9:00—4月14日16:00

  未按时报名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提供材料

  国(境)内高校毕业生:①本人身份证;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⑤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⑥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①本人身份证;②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⑤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