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4-02 16:48:58   地区:天津   浏览:0

  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天津网信网和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网站对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支付。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单位人事教育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结果、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委网信办复核后,在天津网信网和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备案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由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党委会决定是否聘用。

  (七)其他事宜

  如因疫情防控等影响,需要调整公告、报名、考核时间及其他相关招聘工作安排的,经市委网信办同意后,将在天津网信网(http://www.tjcac.gov.cn/)和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网站(https://tjdsj.tjcac.gov.cn/)发布补充公告,并通过短信方式将调整事项发至应聘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2-60619115  

  招聘监督电话:022-60619128

  点击下载>>>

  1.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招聘岗位计划表

  2.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