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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42人)
2022-03-30 22:42:20   地区:山东   浏览:0

提供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022年德州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须本人签字),择业期内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容缺报名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四)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综合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可进入考察。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分数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将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陵城区人社局官方网站,考生须提前打印面试准考证。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

考察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品质、道德素质、工作能力、日常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引进手续。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统一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继续进行递补考察、体检。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陵城区人社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区委研究确定人选,由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优惠待遇及服务期限

(一)编制待遇

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转正后,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各方面表现优秀符合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

(二)服务期限

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相应待遇取消。

五、其他

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引进工作全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