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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池州市东至县特殊人才引进公告
2022-02-25 08:55:50   地区:安徽   浏览:0

  (六)公示聘用

  1.公示。综合考虑考生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至政府网、东至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3.分配。引进人才纳入东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编制内管理,由东至县人才办会同东至县人社局统筹选派到县域重点企业,实行2年服务期管理(含1年试用期),服务期结束考核合格的,由东至县人才办分配定岗到县内有编制空余,且急需人员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意留在企业继续工作的收回其编制。

  四、政策待遇

  引进特殊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聘任7级管理岗(相当于正科级),硕士研究生聘任8级管理岗(相当于副科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除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各项福利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选派待遇。选派至企业工作期间,享受县级选派到村任职干部同等待遇。

  2.职称评定。对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不受岗位指标限制,优先聘任。

  3.生活补贴。选派至企业工作期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800元生活补贴。

  4.住房保障。选派至企业工作期间,自行通过市场租房的,按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申请租房补贴。租住政府性投资公租房的,予以优先安排并免收房租。

  5.家属就业。引进人才配偶有意愿来我县就业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原来工作单位系机关、事业单位的,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安排。

  6.子女就学。引进人才如有适龄子女需要入园入学的,优先安排。

  7.住房奖励。2年选派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奖励商品房住宅一套,原则上面积为100平方米左右。

  五、监督检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违规的报考者,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不收取考生费用,同时,分地区定额包干报销考生的往返车费,其中安徽省内300元,华东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500元,华中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800元,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1000元,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1500元,华南地区(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1500元,西南地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1500元,西北地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500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一经发现考生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或不能按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情况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东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4.咨询电话:0566-7011130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1:2022年东至县特殊人才引进职位表

  附件2:东至县情简介

  东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