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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淄博市沂源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02-25 08:56:40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沂源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沂源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8名(详见附件1《2022年沂源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I类岗位)》、附件2《2022年沂源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II类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四)应聘“县招镇管村用乡村医生”岗位的,由镇卫生院管理,中心村卫生室使用,经费形式为财政拨款,招聘范围为:(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且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的;(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技能等要求。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应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应在2022年2月28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2年2月28日。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2月28日。

  (七)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八)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3)。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2年沂源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I类岗位)》(附件1)和《2022年沂源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II类岗位)》(附件2)。

  三、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地址: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zibo.gov.cn/)、淄博卫生人才网(http://www.zbwsrc.cn/)“通知公告”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