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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平市社会保险中心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公告
2022-02-16 19:13:54   地区:福建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3人。有关条件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国家“双一流”大学(或原“985”、“211”高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非专升本);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其中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非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

  2.所需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具体详见附件1岗位表)

  3.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⑤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的人员;⑥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⑦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2.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3年。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目前办公地点在南平市延平区。今后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南平市社会保险中心办公地点将搬迁至建阳武夷新区,时间待定。

  二、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5日下午17:30,期间接受考生报名,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此次报考考生通过网络(电子邮箱)方式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考生下载填写《2022年南平市社会保险中心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未按要求填写者,不予接收),并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后一并发送至fjnpsbzx@163.com。邮件主题注明“专业名称+本人姓名”字样,如“会计+张三”。考生具体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