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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防城港市防城区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02-14 16:43:35   地区:广西   浏览: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区疫情防控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7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条件详见《2022年度防城区公开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应聘人员可通过登录防城港人才网(网址:fcg.gxrc.com)查询招聘信息。咨询电话:防城港市防城区卫生健局,0770-2216803;防城港市防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0-2211916。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计划表》)。

  本次招聘涉及的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2月15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可不受理的。

  8.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考试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学历资格证书必须在进入考察阶段前提供,否则按不符合岗位聘用资格处理。

  11.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8:00起—2月20日(星期日)18:00止。星期六、星期日照常报名,2月20日(星期日)18:00后电子邮箱收到的报名材料将不受理。

  2.报考人员通过E-mail方式进行报名,如实填写并将《2022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涉及的学历、年龄、职称等证件、工作经历和疫情防控一线证明等证件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防城港市防城区卫生健康局邮箱:fcwsj2@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网络报名审核。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确认,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应及时电话回告(审查时间控制在24小时内)。

  3.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考核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考核阶段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报送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