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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红河州石屏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2022-02-14 16:44:25   地区:云南   浏览:0

  往届毕业生: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2月22日上午8:00-11:30。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在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地点:石屏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人事科(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103号)。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考试在审核完考生报名资料后开始进行,在考试开始后不再接受现场报名。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22年2月22日下午2:30-5:30。

  考试地点:石屏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面试室(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103号)。

  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拟定题目,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题目并用口述的方式回答,着重考察应聘者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及医学毕业生应掌握的基本操作技能。

  3.成绩计算: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合格分数线上,结合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后续环节就不再进行递补。

  校园公开招聘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上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2.体检。体检由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