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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红河州石屏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2022-02-14 16:44:25   地区:云南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石屏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我县事业单位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红河州2021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石屏县人民医院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岗位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全日制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直接参加国家计划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2年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且具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参加医疗卫生行业招聘医学类岗位的,视为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成绩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除上述招聘对象外,985、211、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按校园公开招聘引进。

  招聘引进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详见《石屏县2022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在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县人大、县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和考官5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网络与现场报名后现场面试的招聘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方式包括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按照以下时间任选一种方式进行报名。所有报名考生都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2月19日至2022年2月21日前将个人简历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报考单位的邮箱。石屏县人民医院邮箱:1134469273@qq.com,联系人:孔繁英,联系电话:13529910429。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2月19日至2022年2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2月22日上午9:00-11:30。

  现场报名地点:石屏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人事科(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103号)。

  2.报名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