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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泰州兴化市中医院招聘备案制护理人员公告
2022-02-08 17:56:17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护理人员素质,兴化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护理人员3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以及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中医院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备案制护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德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14日至2004年2月16日期间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其中,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卫生专业学历人员以及2021年(含)前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卫生专业学历人员均须取得护理资格证书。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2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招聘对象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聘用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中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实践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