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荆州洪湖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2-02-02 20:13:14   地区:湖北   浏览:0

  4、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根据报名情况,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岗位不高于1:1比例人选参加面试,实行80分的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聘用。具体面试方案、时间、地点以荆州人事考试网、洪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为准。按照岗位计划,同一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超过1:15的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体检。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体检程序,且不占用考察人选名额。硕士研究生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市财政负担。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参加体检者,依据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根据考生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突出德才素质,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征信、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考察中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并参照体检环节递补方式进行递补。博士单独考察。考察方案另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公示和聘用。对考察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以聘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各用人单位分别按程序为引进人才签订用人协议和办理相关手续。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硕士2022年7月31日前,博士2022年12月31日前),否则不予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时间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事业单位的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事业单位管理岗位8级工资待遇或职员等级晋升中同等待遇,博士享受事业单位管理岗位7级工资待遇或职员等级晋升中同等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引进人才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5年,需与市委人才办、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年限协议。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进行跟踪管理和培养,对表现突出和优秀的,可以按干部提拔任用规定程序,优先提拔使用。

  (四)在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博士研究生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每年2万)安家补助及每年3.6万元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由市财政每年给予1.2万元人才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人(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洪湖城区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市“人才公寓”。享受的安家补助和人才津贴年限为5年。

  (五)引进人才子女在我市学校就读,由市教育局优先安排。配偶工作问题经申请,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可采取调动、考核聘用等方式解决;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1年内由用人单位按照每月不少于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用人单位主动为引进优秀人才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并每年定期开展健康体检、走访慰问等活动。

  (六)引进的人才,优先推荐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取得发明专利或科研成果的,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奖项。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政府专项津贴评选;优先推荐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业绩突出的,优先推荐为洪湖市各类人才奖项候选人。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和洪湖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及时公告。

  (二)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或聘用通知下发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恶意放弃受聘人员,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对服务期内自行终止合同的聘用人员,将不诚信行为记入个人人事档案。有上述行为者,3年内不得参加洪湖市各类招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