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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荆州市公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2022-02-02 20:13:24   地区:湖北   浏览:0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设置最低分数线为80分,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报考人员没有递补资格。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

  ②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组织,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专班实施。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

  博士研究生的考察按县委人才办另行制定的考察方案实施。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若因他人举报属实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7)公示及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对测试、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聘用条件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拟聘人员应及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对无故逾期不报到或无故自行放弃的拟聘人员,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各类人事考试。

  四、政策待遇

  1.试用期。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满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岗手续。按照干部任用的相关规定,硕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岗位待遇,博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岗位待遇,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的博士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关任职条件规定的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6级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2.最低服务期限。引进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3.人才津贴。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人才津贴2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5万元;“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同为“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的给予人才津贴20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4万元;一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院校批次以2021年各高校在所在省市高考录取批次为准)给予人才津贴1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3万元。此补贴政策仅限本次人才引进。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人才管理序列,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4.职称评聘待遇。引进人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限制,可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到相应岗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在引进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的,可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5.配偶工作安置。本次引进人才的配偶的工作问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解决。原属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采取调动方式解决;原属企业职工或无固定职业的,采取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

  6.子女就学措施。引进人才子女由县教育局解决就学问题:一是对于引进人才的子女不考虑户籍等因素,优先在公办学校进行统筹安排。二是优先就近安排入学。按照义务教育段“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引进人才的子女进入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公办学校就读。三是优先解决学籍。引进人才子女无学籍的,优先上报补登学籍;外地有学籍的,积极协调将学籍迁往我县就读学校。

  五、其他事项

  1.做好个人和公共防护。在招引的相关环节,考生要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健康绿码,如实登记并报告个人身体状况,积极配合进行相关检测,严格做好个人卫生,严格遵守场所公共卫生和防疫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