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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本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简章
2022-02-02 20:14:3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6)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引进专业人才工作人岗相适评估不设开考比例。

  (三)人岗相适评估

  1.人岗相适评估命题分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三类,以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笔试、面试由呼伦贝尔市本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于2月16日后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公告,详细信息以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为准。

  笔试准考证考生务于2022年2月24日到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呼伦贝尔市河西政务综合楼D区812室,联系电话:0470-8217433)领取准考证。

  面试准考证考生务于2022年3月10日到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呼伦贝尔市河西政务综合楼D区812室,联系电话:0470-8217433)领取准考证。

  2.考试科目

  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医学基础理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占考试总成绩的70%。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适时在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能力及实际操作水平,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计算方法

  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4.考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或只有一科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引进计划内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由呼伦贝尔市本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档案审核人选并在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

  1.各用人单位对进入档案审核环节的人选进行干部人事档案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报送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复审。

  2.呼伦贝尔市本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档案复审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五)体检和引进

  1.体检工作由呼伦贝尔市本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结果报送至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

  3.将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递补

  本次引进专业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档案审核、政审考察、体检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本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递补。拟引进人员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