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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泉州市永春县卫生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2022-01-29 21:25:44   地区:福建   浏览:0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紧缺现状,中共永春县委编办、永春县人社局、永春县卫健局决定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紧缺急需的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2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22年度永春县卫生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②经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⑧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永春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聘用人员在报考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须在服务期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服务期满时未取得的,用人单位可予以解聘。服务期内可参加全科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培训,但进修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2.2022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