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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招聘公告
2022-01-29 21:28:01   地区:湖北   浏览:0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七、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招聘岗位“学历”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应聘人员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八、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由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备案

  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定后,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和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网站进行公示,并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可根据需要递补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须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的,要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出具绿色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在现场招聘活动时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其他新冠肺炎症状的,按当地防疫部门有关要求执行。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二、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lt.hubei.gov.cn/)、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网站(http://www.hbww.org/)和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报考、初审、准考证打印和笔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lt.hubei.gov.cn/)、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网站(http://www.hbww.org/)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公告、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6788514(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

  027—86783687(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纪检监察部门)

  点击下载>>>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