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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滁州定远县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1-28 09:14:38   地区:安徽   浏览:0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先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者优先,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委会同县总医院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县卫健委、县总医院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定远县总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中:

  报考岗位代码为2022001、2022002、2022003、2022004、2022005、2022006、2022007、2022008、2022009、2022010、2022011、2022012、2022013的拟聘用人员纳入周转池事业编制管理,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报考岗位代码为2022014的拟聘用人员为社会化用人,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相关待遇参照《定远县总医院自聘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委监委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4288169)。

  本公告由定远县卫健委、定远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定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定远县总医院

  2022年1月27日

  附件1:2022年定远县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定远县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