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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
2022-01-22 18:51: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编办,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济宁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组织部(人事处):

现将《2022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

引进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引进集聚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持续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动济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2年继续在全市事业单位实施“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优才计划”)。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一)引进范围

“优才计划”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2020-2021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历要求为:(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2019至2021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附件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省财政困难县、直管县(泗水、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汶上、梁山)的,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引进数量

立足济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高标准、高起点引进1000名左右德才素质好、文化层次高、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年龄分别不超过45周岁、40周岁、35周岁;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学校、医院的人员,凡与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管理岗位。应聘其他单位的人员,凡与应聘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组织实施

按照分级管理、协同推进原则,由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一)报备方案

引才单位主管部门一般应于1月底前拟定年度引才方案,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同步将年度引才需求计划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纳入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确定年度引才计划总量,分批实施。

(二)发布简章

根据备案方案,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发布引才公告。引才公告同时在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网站或政府网站公布。引才单位可将引才信息在有关高校定向发布或实地宣传推介。

(三)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受理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