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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综合服务人员公告
2022-01-22 18:51:30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4.所有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员必须本人参加,未按时到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七、新冠肺炎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参加面试时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必须携带国家电子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并全程配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2.考生未携带国家电子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报告、身份证原件不得进入考场;体温异常超过37.3°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并由相关工作人员对其管控及就医。

  3.请各位参加考试的考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集聚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4.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乌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通知、通告、公告等,严格按其要求执行。

  5.凡是有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途经)居史的人员,需立即向考务组或考点监控老师提前汇报。对不报、瞒报、漏报行程信息和个人健康情况的人员,将严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八、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九、考察及录用

  (一)政审和考察

  1.政审。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政审和考察人选,由考生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考察。由海科(内蒙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用工单位组成专门考察小组,对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考察。

  (二)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活力海勃湾”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关注。

  (三)人员管理

  1.录用上岗后与海科(内蒙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录用合格上岗人员实行年度考核机制,由实际用工单位与海科(内蒙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原因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海科(内蒙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体检、考察及拟录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因体检、考察以及主动放弃上岗机会而出现空缺名额的,将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活力海勃湾”公众号及时发布,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15147222200

  监督电话:0472-331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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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海科(内蒙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