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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白城大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号 14人)
2022-01-18 09:42: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大安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有11个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度大安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7日至2004年1月1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月17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不同岗位所需要的年龄、户籍、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21年度大安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收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以及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违反诚信规定并在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回避规则,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办法

  2021年度大安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通过网络进行。此次大安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大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和大安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乡村振兴”岗工作人员的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将统一时间进行,每名考生仅能报考以上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不能同时报考不同公告的岗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24日8:30至1月26日16:00。

  考生登陆https://notice.zhikaocn.com/2021/jl/daanshi,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照片,非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一律不予通过审查(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80×高100像素,不大于100kb,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每名考生只能在本公告公布的《2021年度大安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选择申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无效,同时不得兼报《2021年度大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和《2021年度大安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乡村振兴”岗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公布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