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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源市和平县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
2022-01-18 09:44: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推进和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国内外引进各类高学历人才到和平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数量

  1.国内外博士、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双证”齐全,学历、年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到2022年1月1日。

  2.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引进师范、工程、法学、管理、测绘、地理、水利、农学、林学、土木工程、建筑等专业,具体请看附件1、附件2。

  4.引进数量:82名。

  二、引进所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引进的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调查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优惠待遇

  新引进的高学历人才,享受如下待遇:

  1.供平台。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列入全额财供事业编制。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聘任为事业单位八级职员或单位副职(副科级)或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硕士研究生聘任为事业单位九级职员(正股级)或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2.赋前程。博士研究生列入正科级干部储备,硕士研究生可列入副科级干部储备。引进对象表现优秀且工作需要的,符合条件时可择优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纳入公务员编制。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提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3.用其才。根据人才所学专业和求职意愿,我县将根据岗位需求匹配岗位(可进行二次选岗),让引进人才能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学有所用,人尽其才。

  4.提待遇。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10000元生活补贴,年薪约26万,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1500元生活补贴,年薪约13万,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补贴1000元。

  5.保居所。试用期满,在和平县购房的,发给博士研究生50万元、硕士研究生至少10万元的购房补贴。在我县无住房,工作单位不能提供住宿条件的,视情况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6.予便利。为引进人才发放人才服务卡,可在本县申请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可随迁,直接到县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7.安家庭。引进对象配偶原有工作(在行政、事业、国企、私企)愿意随迁到我县安排的,由县人才办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安排工作。配偶未就业的,如我县有符合条件的用人岗位需求,由组织、人社部门直接推荐就业。

  8.帮优育。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县内优先择校,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9.促成长。在职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证的,给予10万、1万元的学杂费补助。

  10.免费用。应聘者收到面试通知后到和平县面试、体检等费用全免,面试期内免费安排食宿,报销到和平县的往返车票(最高按硬卧标准)。

  四、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严格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站、微信等平台以及高校现场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