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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42人)
2022-01-17 20:03: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牡丹区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计划,现将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21日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牡丹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应聘(定向岗位除外)。

8、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可报考定向岗位(综合管理18):

(1)具有5年以上牡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安置地为牡丹区、已经到牡丹区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报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及已经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全区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

四、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1日09:00—1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21日11:00—1月25日16:00

报名网址: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udan.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信息将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将取消或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报名人数比例最高的岗位。

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经设区的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