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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选聘公告
2022-01-15 21:09:53   地区:山东   浏览:0

  各引进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侧重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档案审核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评价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市人才引进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对进入考核评价范围的人员进行调剂选聘。

  (四)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合同,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1.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岗位,对满编单位可追加编制,按照“编随人走”原则进行专项管理。

  2.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根据考核情况,引进人才可按照“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适当在市直单位之间交流使用。

  3.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我市或最低服务期满不再续聘的,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财政部门予以发放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对于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对于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可按有关规定设置专项岗位。

  六、其他事项

  教育、卫生类“双百引才计划”岗位选聘工作,由市教育、卫健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

  有关选聘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全国部分高校就业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见《2022年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选聘岗位计划表》。

  政策咨询电话:

  0546—8381630(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0546—8380101(中共东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0546—8387566(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46—6378681(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1.2022年度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选聘岗位汇总表(综合类).xls

  2.2022年度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选聘岗位汇总表(卫生类).xls

  3.2022年度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选聘岗位汇总表(教育类).xls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中共东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