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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和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全年)
2022-01-13 17:15:46   地区:江苏   浏览:0

  4.领取准考证

  (1)《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将在泰州二院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报考人员和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2张和《报名表》原件。

  5.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查验行程卡,“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并签订《健康申报及承诺书》,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曾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的报考人员需出示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泰州二院官网公布。

  (四)资格审查和体检

  1.参加体检人选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二院官网公布。

  2.资格审查。对参加体检人选,由泰州二院、姜堰区卫健委在发放体检通知单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在报名时未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社会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单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就业协议)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由泰州二院组织。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

  泰州二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0.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3.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

  15.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