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2022-01-08 21:21:21   地区:上海   浏览:0

  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上海市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为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开展集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等工作。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现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22年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附件)序号1至5管理与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对象为,已经参加过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4月17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4.1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

  2.《招聘简章》序号6至10专利预审与专利运营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3.《招聘简章》序号11知识产权研究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保护中心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月3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月3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1月31日(含)以后出生。

  5.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原则上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

  6.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8.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违纪违法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被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4日9:00至2022年1月21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前通过易报名系统www.ecloudexam.com报名。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200KB以下)。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保护中心将会同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应及时通过易报名系统关注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可于指定时间通过易报名系统www.ecloudexam.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舞弊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按4:6的成绩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

  《招聘简章》序号1至5管理与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聘人员,直接采用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成绩,同一岗位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