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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保定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及专业课教师选聘公告
2022-01-05 10:29: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资历赋分得分×30%+面试得分×70%。

  计算考生成绩时,资历赋分得分、面试得分和总成绩得分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

  总成绩结果在学院网站(www.bvtc.com.cn)予以公示,欢迎各界予以监督。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学院组织人事及相关部门负责,对确定考核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进行考察,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选。

  1.考核人选确定原则

  A组根据思政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选聘名额等额的考核人选;B组根据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选聘名额等额的考核人选;C组根据专业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专业类别从高到低确定与选聘名额等额的考核人选。

  2.优先原则

  分数相同时,优先进入考核程序的顺序依次为:公办职业类院校连续工作年限长者、职称高者、取得相同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早者、学历高者。

  3.递补原则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所占名额A组、B组根据总成绩在组内的排序,依次递补并进行考核;C组根据总成绩在同一专业类别分组内的排序,依次递补并进行考核。

  (五)体检

  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总成绩按考核“递补原则”和“优先原则”依次递补。体检相关费用由个人负担。

  (六)公示、聘用

  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www.bvt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全额事业单位管理。公示期间出现举报且经查实影响聘用的或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总成绩按考核“递补原则”和“优先原则”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或者有其他违反选聘工作纪律行为的,直接取消继续参加选聘的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选聘工作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请随时关注。部分重要信息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学院工作人员联系。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逐一告知。

  (三)选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选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选聘期间,应聘人员严格遵守统一规定的选聘程序,服从相关工作安排,遇有疑问本人可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312-5909346王老师、刘老师

  监督电话:0312-5909328杜老师

  五、本公告由保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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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保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保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选聘教师资历赋分细则及标准(思想政治课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专业课教师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