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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厦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2-01-05 21:26:35   地区:福建   浏览:0

  厦门市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系厦门市教育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名,辅助岗位1名。具体详见《厦门市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2年1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1名。

  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1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统计学类、公共管理类、教育学类、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专业毕业;有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以上资格证书;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及公文处理能力,有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和协调办事能力。

  2.辅助岗位1名。

  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1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统计学类、公共管理类、教育学类、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专业毕业;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及公文处理能力,有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和协调办事能力。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月6日8:00至2022年1月13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请报考者据实填写《厦门市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此表发送至邮箱jyj_xmdds@xm.gov.cn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须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厦门市教育局指导厦门市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厦门市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负责在2022年1月19日前电话(短信)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核:

  1.《厦门市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资格证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及其他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5.健康码截图;

  6.中、高风险地区公布之日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镇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试方式

  如果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20人(含20人),原则上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前3名者进入面试环节。如果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人数达不到20人,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厦门市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