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需服从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后续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招聘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拟聘用的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惠济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六)本次招聘的专业设置研究生专业参考教育部1997年、200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本科专业类别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七)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363907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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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1:2021年郑州市惠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郑州市惠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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