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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乐山市体育局考核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2021-12-29 22:37:04   地区:四川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体育人才招引和专业队伍建设,结合乐山市体育中心干部队伍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名专技教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乐山市体育中心是乐山市体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实施全民健身活动,为市民提供公益性公共体育服务,管理体育场、馆免费和低收费对外开放;管理、维护市体育中心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施、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开发体育竞赛市场、体育技能培训市场、承办体育竞赛,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等。

  二、考核招聘条件

  1.招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政务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相关规定,在原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7日中午12时(以电子邮箱收到资料时间为准),将以下资料压缩包按“应聘职位+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招聘邮箱:3536856113@qq.com。

  1.《乐山市体育局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扫描件,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证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乐山市体育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名截止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现场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地点(以电子邮件形式另行通知)内携带《乐山市体育局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份、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现场复审确认,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本次考核招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专业化面试进行,总成绩100分。分为问答、实操、综合评分三部分组成,对应聘人员综合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综合测试,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实操成绩高低排序,如实操成绩再相同的,通过实操加试确定排序。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核招聘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且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