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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考核招聘公告
2021-12-29 22:37:10   地区:四川   浏览:0

  (2)根据公告和一览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现场发放考核招聘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主要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为保证考核公平、公正,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50人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综合面试对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等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综合测试,满分100分。笔试对政治理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公技能、文稿写作等方面进行测试,满分100分。设笔试环节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以20:1(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岗位招聘名额)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从不低于考核最低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乐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七、考察

  根据考核情况、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了解应聘者的现实表现和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评价,了解应聘者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居民身份证)、档案等是否真实;了解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产生空额,按该岗位参考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四)受聘人员须提供真实的考核招聘有关资料,如发现资料证件虚假、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违反聘用政策法规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