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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滨州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12-29 01:29:10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2021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1〕2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滨州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同等学历、学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岗位2个,招聘工作人员3名,均为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滨州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7日17:3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22年1月8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须以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报名材料须字迹清晰、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须同时提交word版和签字确认扫描版(PDF)。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邮箱回复功能反馈资格审核结果,请及时关注反馈结果,并保持通讯畅通。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

(7)如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般1个工作日完成,并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退档;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招聘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