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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校园招聘简章
2021-12-29 01:37:24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2年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校园招聘需求计划表》。

  一、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2020年、2021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用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初选

  采取现场报名、初选的方法进行。

  报名时间:自发布简章之日起到2022年9月30日。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

  应聘人员根据行程安排,就近到校园招聘现场报名并提交个人纸质简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行程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适时安排,请及时登录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查看相关通知。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初选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情况等要素。初选通过人员按照1:3的比例发放考核通知书。

  初选结束后,如通过初选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比例,按照比例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除外。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证和学位证,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对通过初选紧缺急需专业岗位人员,由招聘单位确定在当地或回青组织面试。对通过初选的其他岗位人员,考试采取“面试+笔试”的形式,由招聘单位发放考核通知,回青组织“面试”和“笔试”。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考试事宜详见青岛城阳政务网。

  紧缺急需专业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考察和体检工作。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