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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临高县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一号)
2021-12-27 21:15:26   地区:海南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解决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推进临高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开展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琼人才局通〔2018〕9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和《关于印发海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方案》(琼卫人〔2018〕17号)精神和临高县招才引智活动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在编制可控范围内,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共19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74名(含“县属乡用”4名),县中医院34名(含“县属乡用”4名),县妇幼保健院6名,基层卫生院76名(含“乡属村用”21名),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适应卫生医疗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因医疗事故受过处罚的;

  (9)临高县在编在岗人员。

  5.其它省、市、县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岗位资格条件:须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取得医学类执业医师职称及以上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3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3日以后出生);

  2.县妇幼保健院岗位资格条件:须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取得医学类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

  3.镇级卫生院岗位资格条件:须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取得医学类执业助理医师(不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

  4.县级医院“县属乡用”和镇级卫生院“乡属村用”岗位资格条件:须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取得医学类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

  5.报考的各类人员中,原已交缴社保费(五项保险)直至退休年龄满足15年以上的,年龄也可放宽,但至退休年龄须满足8年以上的服务期(以报名时查阅交缴社保费信息及出生时间为准)。

  (三)无限期接受举报有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一旦查实,即使聘用也可以解聘。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方式招聘。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中级职称及以上岗位的组织考核招聘;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执业医师岗位、县妇幼保健院、“县属乡用”、镇级卫生院(乡属村用)岗位的以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一)考试招聘

  考试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占综合成绩60%;面试占综合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岗位招聘名额与应聘该职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进行笔试,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